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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運用現代生物科技、獨有促透導入劑、加倍吸收安全有效』,這是在超市中常見的相宜本草化妝品包裝上的宣傳語,然而市工商部門對其產品進行調查後發現,所謂的『導入劑』屬於虛假宣傳。工商部門依法對相宜本草化妝品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7.96萬元的處罰決定。
工商部門調查發現,個別相宜本草化妝品盡管在外包裝上標注含有『導入劑』,但實際上並未添加。而且,該公司無法提供外包裝上部分產品功效表述的有效證明,構成虛假宣傳的違法事實。工商部門表示,化妝品不能『以偏概全』,更不能宣傳『對疾病的治療或輔助治療作用』,對可能產生不良反應的,商家還應當在廣告中同時標注,而消費者千萬不要被誇大宣傳誤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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